运输合同

运输合同

时间:2021-04-18 17:04:50 运输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运输合同模板锦集七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运输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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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 篇1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就有关货物运输事宜订立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品种、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

  及合同期限货物品种为青铜峡市新井煤矿烟煤,运输路程为:青铜峡市新井煤矿到灵武市华电附近煤场货物运输期限为 日,乙方须于 年 月 日到 年 月日将甲方货物运到本合同约定地点,并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第二条 运输价格, 运输方式,结算方式及损耗。

  运输价格为( )元每吨(不含税),运输方式为( )汽车运输,在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卸完货,乙方拿有甲方指定收货人出具并签字的过磅单的实收吨位现金结算。给予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的正常损耗为( )公斤,超出正常损耗的每吨( )元赔付甲方。

  第三条 装卸货应注意事项。

  乙方指定运输车辆在装卸货时必须听从煤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如发生打骂煤场管理人员的现象,甲方取消乙方的运输资格,装完货由甲方安排人员为运输车辆贴封条,乙方运输车辆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四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得给货物浇水,如有管理人员发现,取消该车的运输资格。到达卸货地点,由甲方安排人员,过磅,验收,出具过磅单并签字。验收时,如发现封条有损毁现象,甲方有权扣留该车,查清原因,方可卸车,不为乙方承担任何停车费用。

  2.在验收时,如发现有换煤的现象,甲方有权扣留该车,并处以煤炭总价5倍的罚款,甲方不承担任何停车费用。并取消乙方的的运输资格。

  3.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装卸场地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全部有乙方承担。

  4.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的运费,在正常的情况下,乙方结不到运费时,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并由甲方每天为乙方承担运输总价5%的滞纳金。由甲方引起的运输车辆不能正常装车,卸车,给乙方运输车辆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甲乙双方自觉遵守以上条款,友好合作。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 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 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 甲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21.5吨/20’,26吨/40’),否则, 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

  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 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 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 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 在起运港CFS(码头场内装箱)条款下,由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 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 船舶开航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预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地址及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三、 费用结算:

  1. 费用结算方式:

  (1)半月结:每月5号前付清上月16号—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费用,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1号—15号的所有费用。

  (2)月结:每月五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2. 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对于半月结或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半月结或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采取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 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司银行账号为准。

  5. 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 保险条款

  (一)货物的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

  (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费为货物申报价值的)。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或定损金额的 5%,两者以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并开始取证以便理赔.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

  (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或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

  (6)因罢工、停工、工潮或民众骚动所间接引起的损失;

  (7)因任何不法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

  (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 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运输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承接甲方土石方工程运输业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及责、权、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土石方运输工程合同,规定如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期时间:

  1、开工时间:具体以甲方项目部书面通知的

  开工时间为准。

  2、竣工时间:

  三:结算方式:每十天结算一次,全额现金,或存入银行卡,确保乙方当天收到。

  四:运输计费:

  1、运至弃土场,一公里以内运价 元。(运输税后价)

  2、超出一公里,每公里加人民币 0.80 元。(运输税后价)

  五:挖机撞车计费:

  六: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需支付乙方进场费:挖机每台人民币 元,泥头车每台人民币 元;乙方必须在 天内组织 台车辆,挖机进场开工。

  七:甲方责任:

  1、理顺周边关系,运政,交警,环保,国土,城管,确保道路顺畅,在乙方车辆不违规运输的情况下,发生责任费用由甲方负责。

  2、因甲方责任,导致工程停工每部车辆补偿500元/天、司机200元/天,以上损失由甲方承担。

  3、协调好工地管理人员,提供足够油料,负责道路及时清理,整平,保证乙方车辆顺利安全行驶。

  4、正常天气情况下,甲方保证乙方车队进场每月开工时间不少于25天。

  八: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调动运输车辆及人员进场开工,乙方车辆进场后必须服从调度,安全生产;乙方车队如因违规操作,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或非其它甲方负责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车队在道路行驶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4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东营市河口区油区办建设工程项目孤岛管理中心办公楼土方工程运输作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运输任务

  由乙方负责河口区油区办孤岛管理中心办公楼土方运输作业任务,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见图纸)。

  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 合同期限

  自20xx年12月12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

  第三条 运输起止地

  起始地:济南N军区生产基地四分场 到达地:办公楼新址

  第四条 运输车辆

  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运输车辆:9辆,载重量:30吨。 运距:11公里

  第五条 运费结算

  运费按 27.5元/方计算。

  本合同甲方负责买土每方8元(不含税),乙方负责土方运输所产生的税、费。甲方支付运费时,乙方应出具运输费发票。

  甲方开工前全部支付买土费。当工程完成一半时甲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运费。

  第六条 运输质量和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燃油供应

  乙方运输车辆所需燃油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运输管理

  1、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不得对周边造成扬尘污染、路面污染和噪声污染。

  2、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乙方的食宿和车辆停放场地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4、乙方运输车辆的运输作业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建立按时作业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车辆检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暂停运输作业的,应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暂停运输作业。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签字): 承运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5

  有一般公路与汽车专用公路之别,后者越来越多出现了公路等级,二级公路因此就有两种规格。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甲方就煤炭运输事宜与乙方通过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和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运输协议条款:

  一、运输项目:煤炭运输

  二、运输货物名称:煤炭

  1、运输路线:兴隆煤矿--育才煤矿--纳林塔煤矿--多经站台。

  2、运输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运输价格:每吨24元(不含运输税票)

  4、以当前市场油价为基础,油价涨跌价格相应调整,(补油差)。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提供足够的煤炭货源,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煤矿各种大型检查及当地政府各项通知等),如甲方没有货源造成乙方车辆停工2日视为正常,超出规定时间,每日每台车辆补偿1000元。

  2、甲方应提供足够条件协助乙方正常工作,如协调运输道路周边关系。

  3、甲方不承担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任何经济和刑事责任。

  4、乙方车辆到达甲方运输地点,甲方必须在4日内安排乙方车辆装车,超出规定时间内甲方赔偿乙方每日每台车辆1000.00元(除自然灾害,政府通知外)。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煤炭运输指令,按照甲方的要求运煤的指定地点。

  2、乙方应确定专职人员管理协调车辆运输业务,装车时服从甲方及煤矿现场调度的指挥人员,遵守装车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甲方的要求组织煤炭运输。

  3、乙方负责每吨货物的全程运输,按照甲方要求精心保管货物,确保及时安全无损到达指定地点过磅,卸货。

  4、运输过程中货物丢失,短少,掺假由乙方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在正常气候时,乙方运输货物不得超出在煤矿所过磅吨位,如有扣除每台车辆20xx元(除雪雨天气外)

  5、如发现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期间换煤,煤里加水,直接影响煤炭质量,甲方有权停止该车辆运输权利,乙方车辆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6、乙方车队如有不能正常运输车辆及时向甲方申请,乙方必须安排正常运输,如乙方不能及时安排车辆应向甲方说明原因,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如乙方车辆正常维修维护及交通事故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车辆必须正常运输货物,如影响甲方运输数量,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7、车辆运输的行程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正常规定的交货时间。

  8、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每辆车的四正一险,甲方做为备案(车主身份证及车辆所属单位证明及挂靠公司证明,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资格证,保险单复印件)。

  9、乙方保证 日内到达车辆 台,如乙方车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达甲方运输地点,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50000.00元。

  五、结算方式

  1、甲方验收后,乙方提供支付运费的所有票据,到甲方结算支付运费。

  2、乙方应出具磅单及运输发生的所有费用票据,作为运费的结算依据,货物亏损限额在单车200公斤以内,超出部分按所货物价值折款扣除每吨500元。

  3、结算时间:每日早9.00点前交前日运输费用票据,每日17.00点结算。

  4、甲方不得有任何理由不予结算(除节假日外,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六、启动资金

  1、乙方车辆到达甲方指定运输地点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每台车辆3000.00元,做为乙方车辆启动资金。

  2、甲方在5日后一次性扣除乙方运输每台车辆的启动资金3000.00元。

  3、乙方车辆到达甲方运输地点后,甲方必须在3日内支付乙方车辆的启动资金每台车辆3000.00元,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启动资金,甲方赔偿乙方每台车辆的往返的实际全部费用的两倍。

  4、甲方扣除乙方启动资金每台车辆1000.00元,作为合同保证金,合同完成后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1、不可无故中途终止合作关系,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应得运费作为违约金。

  2、如因工作人员,车辆原因给甲方目的地人员,设施造成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如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作关系,甲方赔偿乙方全部车辆运费的10%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由依法解决。

  九、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具协商续签事宜。

  十、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6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运输合同 篇7

  甲方(托运方):

  地址: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公路运输合同。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化工产品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永红化工指定的送货地点。

  1.4、 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合同范本《公路运输合同》。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务,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志成物流货物运输报价表》

  5.2、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货到提付运费的甲乙双方都备有底根,以便于查账。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公路运输价格表》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6.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在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合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未结运费。

  7.6、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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