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

时间:2021-03-02 18:18:54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买卖合同五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买卖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买卖合同五篇

买卖合同 篇1

  一,本协议是无锡市房产管理局依据国家和本省,本市有关政策法规,制定的存量房买卖协议示范文本。无锡市区范围内存量房买卖应当采用本协议文本。

  二,存量房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买卖双方签订本协议之前,应当阅读并了解本协议内容,对本协议中固定内容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无锡市房产管理局咨询。

  三,协议所称存量房专指已经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

  四,本协议中的固定内容不得修改,下划线处和附件空白处的文字输入,【】的内容选择,应当由协议双方自行约定。

  五,协议双方就存量房买卖事宜协商一致后,应当依托无锡市存量房交易网上管理系统,在线拟订,修改,校对协议电子文本具体内容,确认无误后由网上签约受理点提交网上备案并即时打印协议文本,经买卖双方签章生效。

  六,本协议文本固定内容和网上签约操作事项由无锡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协议编号: )

  协议各方当事人:

  出卖方: 证件类别: 证件号:

  (共有人信息见附件)

  法定代表(负责)人/监护人: 证件类别:证件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证件类别:证件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买受方:证件类别: 证件号:

  (共有人信息见附件)

  法定代表(负责)人/监护人:证件类别:证件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该房屋买卖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所有权证号: 土地使用证号:

  【2】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

  【3】坐落: 区

  【4】建筑面积:

  【5】房屋用途:

  【6】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条:房屋价款

  该房屋(包括本协议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的成交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价为人民币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三条:房屋价款的支付方式

  房屋价款具体支付方式约定为下列第 款。(选一项)

  一次性付款:

  买受方于 年 月 日前,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房屋价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分期付款:

  买受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币$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买受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币$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买受方于 时,支付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剩余房屋价款人民币$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贷款付款:

  买受方于 年 月 日前,首付人民币$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买受方于 年 月 日前,办理完相关贷款手续,人民币$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买受方于 时,支付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剩余房屋价款人民币$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其他方式:

  第四条:房屋交付

  出卖方应当在 前,将房产交付给买受方。房屋移交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买受人。

  第五条:按下列第 款办理登记手续(选一项),选择第【1】项的第六条不生效。

  【1】买,卖双方应当共同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2】买卖双方在签订协议后 日内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3】买卖双方在签订协议后 日内由买受方单方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第六条: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1,预告登记自 内有效(约定的预告登记有效期最长不超过自预告登记之日起一年)。

  2,双方共同申请预告登记的,则在有效期内出卖方同意买受方单方办理该房屋预告登记转为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单方申请预告登记的,在预告登记有效期内买卖双方共同办理该房屋预告登记转为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因故终止存量房买卖协议时,预告登记的申请人应在 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注销手续。

  第七条:关于房产份额的约定

  买受方约定共有人之间的房产份额。具体为:

  第八条:关于车库(车位)归属的约定

  第九条: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约定

  该房屋国有土地取得方式为

  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以后,买,卖双方应当按规定共同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该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如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或土地增值税等税费的,可按下列第 项方式处理:(选一项)

  出卖方承担。

  第十条:关于买卖税费,佣金的约定

  1,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按下列第 项方式处理:(选一项) 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缴纳。

  【出卖方/买受方】自愿承担本应双方缴纳的税费。

  2,房屋买卖代理佣金,按下列第 项方式处理:(选一项)

  买,卖双方未曾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本房屋买卖事宜,无须承担房屋买卖代理佣金。

  买,卖双方各自按与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支付佣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出卖方应保证上述房产的权属清楚,若发生与出卖方该房产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纠纷,概由出卖方承担,由此给买受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出卖方负责赔偿。

  若出卖方不能按协议规定期限交付房产或买受方不能按协议规定期限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则由违约一方按日向对方支付 违约金。

  买卖双方签订协议后,若买受方悔约,应书面告知出卖方,出卖方应在 日内将买受方的已付购房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买受方,但买受方应同时支付违约金 给出卖方。若出卖方悔约,应书面告知买受方,并在 日内将已付购房款返还给买受方,同时支付违约金 给买受方。

  出卖方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和户口迁移等手续时,应当积极给予协助。由于出卖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 。

  其他:

  第十二条:买,卖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款方式解决:(仅选一项)

  【1】提交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买卖双方在本协议附件二内协商约定补充协议。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选择,输入部分的文字与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5份以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书面文本由出卖方 份,买受方 份,房屋登记机构1份,契税征收机关1份,地方税务部门1份,

  份,电子文档存入无锡市存量房交易协议备案系统数据库备查。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无锡市存量房交易协议备案系统备案打印并经双方签订后生效。

  附件一:房屋附属物品及装饰情况

  附件二:补充协议

  共有人信息栏:

  出卖方共有人: 证件类型:证件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

  买受方共有人:证件类型: 证件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

  证件类型:证件号:

  其他:

  出卖方(签章):

  共有人(签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章):

  监护人/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买受方(签章):

  共有人(签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章):

  监护人/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具体条件如下:

  一、甲方自愿卖给乙方 车,车号 ,驾号: ,车款价格: 元整( 元)。

  二、车辆产权属于甲方真实没有产权纠纷,一旦发生问题由甲方负责,交车时以前的'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由甲方来承担,本车在_____年 月 日 点 时交车,交车以后所有事宜由乙方承担。

  三、此车档案的真实,完整由甲方负责,车辆过户,提档事宜由__________负责。

  四、车款一次性付清,双方均无异议。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电话: 电话:

买卖合同 篇3

  一、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的概念

  所谓风险负担,亦称危险承担,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在合同生效后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发生毁损、灭失时,该损失由哪方当事人承担。这个问题涉及买卖双方当事人最根本的利益,因此一直是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依据《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支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支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也适用这一规则。如果没有特殊约定,标的物的风险在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在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如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标的物又因风险发生毁损灭失,则买受人应返还现存的标的物并赔偿灭失的损失。如果在合同解除后,标的物因风险发生毁损,因出卖人负有合同解除后及时取回标的物的义务,出卖人违反这一义务而负有一定的责任,所以买受人只返还现存的标的物即可。

  二、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的特征

  第一,风险负担的移转与否与所有权是否移转无关。

  风险移转因标的物占有的交付而完成,而与所有权转移与否没有关系。在实践中,由于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也是以交付为标准,而风险负担的移转也是以交付为标准。风险负担与所有权没有必然联系。特别是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风险随着交付的完成发生移转。虽然所有权仍然保留在出卖人手中,但是风险负担已经发生移转。

  第二,“交付”既包括实际交付,也包括拟制交付、简易交付等交付方式。

  如《合同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此条就是关于简易交付的规定。因此如果在标的物事先已经为买受人占有的情况下,合同生效的时间就是标的物的交付时间,风险负担也在合同生效时发生移转。

  第三,风险负担是否发生移转与出卖人是否违约无关。

  原则上,应当说风险负担的移转与否与出卖人的违约行为,即出卖人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没有关系。出卖人虽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如迟延履行或者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等,但只要买卖标的物已经交付,风险负担就发生移转。因为在标的物交付的情况下,实际上控制标的物的能力已经为买受人所取得,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由买受人承担风险负担比较合理。至于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事情,可以由买受人另外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风险负担是否发生移转也会与出卖人的违约行为联系在一起。如《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即在标的物质量不合格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如果买受人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则风险负担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第四,不动产买卖的风险负担。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 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这条规定,实际上我国的风险负担问题不区别动产与不动产,一律自标的物交付之时发生移转。对于不动产来说,意味着实际的交付即可达到转移风险负担的结果,而并不是在办理登记过户之时发生移转。

  第五,试用买卖中的风险负担。

  风险负担的问题在时间点上,是发生在合同履行时。因此如果合同没有生效,则不发生风险负担转移的问题。因为合同没有生效的情况下,也就谈不上合同的履行。所以在试用买卖中,如果在试用期内发生标的物的毁损、灭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毁损、灭失的后果。因为在试用期中,合同还没有生效,所以没有发生风险负担转移的问题。

买卖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编号为NO: 的《北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下称“该契约”)。现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及条件与乙方处理相关事宜,依该契约的约定,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双倍定金、已付房价款及相应利息共计人民币元,除尚未归还之银行贷款外,甲方需向乙方实际支付人民币元。银行贷款部分款项共计元由甲方年 月 日直接返还予贷款银行,并向乙方提供银行的收据,做为乙方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的依据。

  2.双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期限,分期将除银行贷款部分外的购房款直接支付给乙方:

  (1) 年 月 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 %计 元直接返还款项。

  (2) 年 月 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 %计 元直接返还款项。

  (3) 年 月 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 %计 元直接返还款项。

  (4) 年 月 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 %计 元直接返还款项。

  (5) 年 月 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 %计 元直接返还款项。

  (6) 年 月 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计 元,以及交付返还全部银行贷款后银行所提供的收据。

  3.乙方如系以银行抵押贷款方式支付部分房价款的,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该契约正式注销之日,每月应向贷款银行支付的抵押贷款月均还款(下称“月均还款”),由甲方支付,乙方给予必要的配合,且乙方无须再向甲方归还。

  4.甲方按本协议第2条第(6)款约定执行完毕后,双方另行签订解约协议解除该契约。自该契约解除后,乙方不再对该契约项下的房屋及其相关建筑享有任何权利,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契约项下房产。在该契约解除之前,如果乙方不再要求退房、解约的,可与甲方另行协商。

  5.甲方向乙方支付全款计元之后,并且双方签订解除该契约的文件生效后,乙方应授权甲方至北京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下称“房地局”)办理该契约注销登记手续之全部所需文件(包括签署递交房地局的解约协议、返还甲方开具的付款票据和合同等)。

  6.甲乙双方同意该契约之注销登记手续于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毕全部直接返还款项后15日内办理。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后甲方向乙方所支付首批还款计元到达乙方账户开始生效,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5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受转让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甲方自愿将北京用车指标及该车牌号转让给乙方,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意见:

  1、甲方将北京用车指标及车牌号终身使用,使用费 元人民币,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仍为甲方名字,实际使用为乙方。在甲方协助乙方将该车牌号合法悬挂在乙方指定车辆,乙方获得相应的车辆行驶证3日内,乙方支付上述 可他人使用。

  2、悬挂上述车牌的车辆实际所有权人为乙方,甲方不对上述车辆所有权持任何疑义。

  3、甲方不得对悬挂上述车牌的乙方车辆行驶出售、出租、抵押等违法行为,如发生上述情况由甲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因上述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在为悬挂上述车牌的车辆办理年检、保险、交通事故理赔、更换车辆等需要甲方配合的事宜时,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不再收取任何费用。车辆管理部门对上述车牌进行统一更换时,乙方当然取得车牌号 的使用权,无需另行支付费用。

  5、该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可在甲、乙任何一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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